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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的通知

2016-04-13 1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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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节能〔2016〕18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缓解中央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处理消纳等问题,维护机关良好办公环境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了用餐厨垃圾提炼“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国家机关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从源头上整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健康食堂创建内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餐厨垃圾得到规范化处理。

二、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在京单位,积极申报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落实项目补助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3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入围企业,并将于4月上中旬召开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展选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部门、各单位现场选择企业和处理设备,提交《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需求意向表》。13家企业能提供处理能力为200千克/日、300千克/日、500千克/日3个规格的设备,详细情况请提前登陆be365官网(http://www.yingliangroup.com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核定的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与入围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企业中标价格。要加强与项目管理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入围企业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项目实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支付和设备资产的登记、入账及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运行管理

    使用单位为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配备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定期记录水、电消耗数据,严禁安装后不使用质保期满后,与相关企业签订维保服务合同,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实施方

           2.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需求意向表

           3.中标企业、价格及联系方

      4.相关资料下载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管局节能司       吴  越  83087034

中直机关节能办     燕鹏飞  83086873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聂小琴  1391164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