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节能〔2016〕18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缓解中央和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处理、消纳等问题,维护机关良好办公环境,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了用餐厨垃圾提炼“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从源头上整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健康食堂创建内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餐厨垃圾得到规范化处理。
二、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在京单位,积极申报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已落实项目补助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3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入围企业,并将于4月上中旬召开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展选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部门、各单位现场选择企业和处理设备,提交《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需求意向表》。13家企业能提供处理能力为200千克/日、300千克/日、500千克/日3个规格的设备,详细情况请提前登陆be365官网(http://www.yingliangroup.com)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核定的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与入围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企业中标价格。要加强与项目管理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入围企业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项目实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支付和设备资产的登记、入账及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运行管理
各使用单位为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配备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定期记录水、电消耗数据,严禁安装后不使用。质保期满后,要与相关企业签订维保服务合同,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管局节能司 吴 越 83087034
中直机关节能办 燕鹏飞 83086873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聂小琴 1391164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