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和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作用,江苏省南通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带头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017年以来,南通市市级机关工委、城管局、事务管理局联合推动市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底,机关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准确投放率达到80%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市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投放垃圾回收设施565个、分类垃圾桶177只、分类果壳箱66个、分类智能投放箱1组,分类收集可回收垃圾1.98吨,在江苏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作为示范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南通市将继续大力弘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牵头、专人具体管理、物业服务单位参与的管理体系;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底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表率。